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
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
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聊聊IUU捕捞的“前世今生”IUU捕捞,即非法、未报告和(hé)无(wú)管制捕捞(illegal,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),包括未经许可、违反管理制度、未履行报告义务、使用未登记注册渔船或(huò)在无管辖水域从事(cóngshì)有违养护义务的捕捞活动等。2017年,第72届联大可持续渔业决议将每年(měinián)的6月5日定为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以期提高国际社会对(duì)IUU捕捞的关注和重视。
而IUU捕捞这一概念(gàiniàn)是如何产生,又是如何被写入联合国文件,成为国际共识(gòngshí)的呢?让我们来个穿越之旅。
IUU捕捞制度最早出现是(shì)为了解决公海捕捞问题。1982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及1995年《鱼类种群协定》提出建立分区域或(huò)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(zǔzhī)或安排,对(duì)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进行管理。这些建立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从渔船(yúchuán)注册登记、渔获物报告等方面对捕捞作业提出相应要求,通过提高捕捞门槛和监管成本将一些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。
而(ér)事实上,建立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后,一些发展中国家仍然在(zài)(zài)公海上进行捕捞作业。由于尚未加入区域渔业管理组织,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捕捞活动不在美西方设计的制度框架下,也不受美西方设计的制度约束。为此(wèicǐ),美西方认为需要推出(chū)新的制度框架,来规制这些发展中非成员方的捕捞行为。在此背景(bèijǐng)下,美西方设计出IUU捕捞,进一步将发展中国家限定在其制度框架内,如果发展中国家不予配合,就将其排除在合法公海捕捞之外。
为了(le)能够让发展中国家接受新的制度(zhìdù)设计(shèjì),美西方精心(jīngxīn)谋划了制度设计的背后科学支撑。美西方科学家称,1992年全球(quánqiú)大型海洋捕捞渔船(yúchuán)总吨位达到历史峰值,为156万总吨,而无管制捕捞等是导致这一问题(wèntí)的根本原因。与此同时,美西方积极开展工作,将上述问题写入《21世纪(shìjì)议程》,让联合国为此背书。为此,《21世纪议程》是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之后,第一份确定了现在(zài)所谓的IUU捕捞的国际法律文书。此后,区域渔业管理组织马上跟进。1999年,IUU捕捞概念在FAO第23届渔委会上正式确立下来。此后,IUU捕捞概念成为全球公认的概念和问题。
近年来,为了开展对华战略竞争需要,美国(guó)(měiguó)将IUU捕捞(bǔlāo)问题工具化、政治化、泛安全(ānquán)(ānquán)化并(bìng)不断予以(yǐ)强化。2014年,奥巴马政府(zhèngfǔ)推出“我们的海洋大会”,“IUU捕捞”问题是大会的重点内容。2010 年,奥巴马政府提出“亚太再平衡(pínghéng)战略”,特朗普、拜登政府先后将这一战略扩展为“印太战略”、“印太海域态势感知伙伴关系”,以打击(dǎjī)(dǎjī)“IUU捕捞”为名,提升“印太地区”的海上监视能力。2022年6月,拜登签署美国首份《打击IUU捕捞及相关虐待劳工的国家(guójiā)安全备忘录》,同年以所谓“IUU捕捞”、“强迫劳动”为由,制裁中国2家远洋渔业企业及其附属(fùshǔ)实体(shítǐ)与157艘渔船。美国还每(měi)两年发布《国际渔业管理改善报告》,单方面将包括中国在内(zàinèi)的国家认定为“IUU捕捞国”并采取禁止进港的制裁措施。同时,美国还以“IUU捕捞”为由,纠集菲律宾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印度(yìndù)等对中国进行海上遏制围堵,妄图重塑中国周边战略环境;与太平洋岛国和非洲沿海国家签署“随船观察员协议”,对中国渔船频繁开展登船执法;对拉美沿海国威逼利诱,以加强“打击IUU捕捞”能力建设为由,破坏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正常渔业合作,竭力将中国排挤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。
与美国的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截然不同的是,中国秉持负责任渔业大国的立场(lìchǎng),积极践行“海洋命运共同体”理念(lǐniàn),多措(duōcuò)并举有效打击IUU捕捞,共同致力于实现SDG14.4目标。
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修订《远洋渔业管理规定》《渔业法》,出台《远洋渔船(yuǎnyángyúchuán)船位监测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公海转载管理的通知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“十四五”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(yìjiàn)》等(děng)规章制度,全面(quánmiàn)严格履行国际法下船旗国(chuánqíguó)义务。
二是严防严打非法(fēifǎ)捕捞。“行刑”叠加,构建打击非法捕捞的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抓好(zhuāhǎo)源头管理(guǎnlǐ),实施(shíshī)远洋捕捞许可、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认定与年审、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等制度。抓好生产管理,实施远洋捕捞生产月度报告、渔船(yúchuán)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、派驻观察员等制度。抓好产出管理,实施远洋渔获物合法性证明、兼捕报告等制度。惩治(chéngzhì)非法捕捞,开展日常执法,部署专项活动,加重处罚力度。
三是积极履行大国(guó)(guó)义务。积极承担港口国责任,推动加入《港口国措施协定》。履行市场国义务,对相关水产品实施进出口合法性认证。改革渔业补贴政策,加入《渔业补贴协定》。实施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养护和管理措施,履约成绩靠前。开展公海巡航执法,在北(běi)太平洋海域开展常态化海警(hǎijǐng)巡航执法,在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海警执法船,与国际(guójì)社会一道共同打击公海IUU捕捞(bǔlāo)。
IUU捕捞(bǔlāo)破坏了渔业捕捞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,因此对水生生物资源、水域生态系统以及渔民生计福利均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为此,各国需要(xūyào)携手合作,共同打击IUU捕捞,而不是将其沦为政治操弄的工具(gōngjù)。
作者是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战略智库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(zhǔrèn)、海洋生物(hǎiyángshēngwù)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
IUU捕捞,即非法、未报告和(hé)无(wú)管制捕捞(illegal,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),包括未经许可、违反管理制度、未履行报告义务、使用未登记注册渔船或(huò)在无管辖水域从事(cóngshì)有违养护义务的捕捞活动等。2017年,第72届联大可持续渔业决议将每年(měinián)的6月5日定为打击IUU捕捞国际日,以期提高国际社会对(duì)IUU捕捞的关注和重视。
而IUU捕捞这一概念(gàiniàn)是如何产生,又是如何被写入联合国文件,成为国际共识(gòngshí)的呢?让我们来个穿越之旅。
IUU捕捞制度最早出现是(shì)为了解决公海捕捞问题。1982年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及1995年《鱼类种群协定》提出建立分区域或(huò)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(zǔzhī)或安排,对(duì)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进行管理。这些建立的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从渔船(yúchuán)注册登记、渔获物报告等方面对捕捞作业提出相应要求,通过提高捕捞门槛和监管成本将一些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。
而(ér)事实上,建立区域渔业(yúyè)管理组织后,一些发展中国家仍然在(zài)(zài)公海上进行捕捞作业。由于尚未加入区域渔业管理组织,这些发展中国家的捕捞活动不在美西方设计的制度框架下,也不受美西方设计的制度约束。为此(wèicǐ),美西方认为需要推出(chū)新的制度框架,来规制这些发展中非成员方的捕捞行为。在此背景(bèijǐng)下,美西方设计出IUU捕捞,进一步将发展中国家限定在其制度框架内,如果发展中国家不予配合,就将其排除在合法公海捕捞之外。
为了(le)能够让发展中国家接受新的制度(zhìdù)设计(shèjì),美西方精心(jīngxīn)谋划了制度设计的背后科学支撑。美西方科学家称,1992年全球(quánqiú)大型海洋捕捞渔船(yúchuán)总吨位达到历史峰值,为156万总吨,而无管制捕捞等是导致这一问题(wèntí)的根本原因。与此同时,美西方积极开展工作,将上述问题写入《21世纪(shìjì)议程》,让联合国为此背书。为此,《21世纪议程》是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之后,第一份确定了现在(zài)所谓的IUU捕捞的国际法律文书。此后,区域渔业管理组织马上跟进。1999年,IUU捕捞概念在FAO第23届渔委会上正式确立下来。此后,IUU捕捞概念成为全球公认的概念和问题。
近年来,为了开展对华战略竞争需要,美国(guó)(měiguó)将IUU捕捞(bǔlāo)问题工具化、政治化、泛安全(ānquán)(ānquán)化并(bìng)不断予以(yǐ)强化。2014年,奥巴马政府(zhèngfǔ)推出“我们的海洋大会”,“IUU捕捞”问题是大会的重点内容。2010 年,奥巴马政府提出“亚太再平衡(pínghéng)战略”,特朗普、拜登政府先后将这一战略扩展为“印太战略”、“印太海域态势感知伙伴关系”,以打击(dǎjī)(dǎjī)“IUU捕捞”为名,提升“印太地区”的海上监视能力。2022年6月,拜登签署美国首份《打击IUU捕捞及相关虐待劳工的国家(guójiā)安全备忘录》,同年以所谓“IUU捕捞”、“强迫劳动”为由,制裁中国2家远洋渔业企业及其附属(fùshǔ)实体(shítǐ)与157艘渔船。美国还每(měi)两年发布《国际渔业管理改善报告》,单方面将包括中国在内(zàinèi)的国家认定为“IUU捕捞国”并采取禁止进港的制裁措施。同时,美国还以“IUU捕捞”为由,纠集菲律宾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印度(yìndù)等对中国进行海上遏制围堵,妄图重塑中国周边战略环境;与太平洋岛国和非洲沿海国家签署“随船观察员协议”,对中国渔船频繁开展登船执法;对拉美沿海国威逼利诱,以加强“打击IUU捕捞”能力建设为由,破坏中国与拉美国家的正常渔业合作,竭力将中国排挤出全球海洋治理体系。
与美国的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截然不同的是,中国秉持负责任渔业大国的立场(lìchǎng),积极践行“海洋命运共同体”理念(lǐniàn),多措(duōcuò)并举有效打击IUU捕捞,共同致力于实现SDG14.4目标。
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。修订《远洋渔业管理规定》《渔业法》,出台《远洋渔船(yuǎnyángyúchuán)船位监测管理暂行办法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远洋渔业公海转载管理的通知》《农业农村部关于促进“十四五”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(yìjiàn)》等(děng)规章制度,全面(quánmiàn)严格履行国际法下船旗国(chuánqíguó)义务。
二是严防严打非法(fēifǎ)捕捞。“行刑”叠加,构建打击非法捕捞的全链条监管体系。抓好(zhuāhǎo)源头管理(guǎnlǐ),实施(shíshī)远洋捕捞许可、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认定与年审、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等制度。抓好生产管理,实施远洋捕捞生产月度报告、渔船(yúchuán)24小时实时动态监控、派驻观察员等制度。抓好产出管理,实施远洋渔获物合法性证明、兼捕报告等制度。惩治(chéngzhì)非法捕捞,开展日常执法,部署专项活动,加重处罚力度。
三是积极履行大国(guó)(guó)义务。积极承担港口国责任,推动加入《港口国措施协定》。履行市场国义务,对相关水产品实施进出口合法性认证。改革渔业补贴政策,加入《渔业补贴协定》。实施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养护和管理措施,履约成绩靠前。开展公海巡航执法,在北(běi)太平洋海域开展常态化海警(hǎijǐng)巡航执法,在中西部太平洋渔业委员会注册海警执法船,与国际(guójì)社会一道共同打击公海IUU捕捞(bǔlāo)。
IUU捕捞(bǔlāo)破坏了渔业捕捞秩序和水域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,因此对水生生物资源、水域生态系统以及渔民生计福利均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。为此,各国需要(xūyào)携手合作,共同打击IUU捕捞,而不是将其沦为政治操弄的工具(gōngjù)。
作者是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战略智库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(zhǔrèn)、海洋生物(hǎiyángshēngwù)资源与管理学院教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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